萧县新庄镇固体废物损害司法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萧县新庄镇固体废物损害司法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萧县新庄镇固体废物损害司法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CG202013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2日
采购日期:2020年6月4日9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22楼
成交金额:980000 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新庄镇郭套行政村心齐自然村旁边区域发生了非法填埋不明物质的环境案件,事故现场发现非法填埋有疑似危废的不明物质,受到填埋污染的地块共有九个,为防止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有关环保部门已将污染物转移至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存库),总重量约468.63吨。为明确每个填埋点填埋物的危险属性,评估每个填埋点生态环境损害费用,拟分别针对每个填埋点开展固废危险属性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出具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详见附件)。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维峰(组长)、胡霆、吴玉光。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萧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萧县龙城镇
联系人:梁伟
联系方式:18325753336
采购机构名称: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萧县龙城镇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7334560332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33456033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