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镇环城路富康路段河道整治工程
黄江镇环城路富康路段河道整治工程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18年07月25日至2018年08月14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0158001001
招标编号: HGAHGC11800084
建设单位: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黄江镇环城路富康路段河道整治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黄江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148055.66元
工程规模:拆除现况箱涵(6.0mX4.0m),并在原位新建箱涵(2孔6.0mX4.0m),拆除现况过路箱涵,长度约30m;最大给水管管径DN800,临时排水管管径DN1500。
发包范围:黄江镇环城路富康路段河道整治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挖填,现况人行道破除及恢复,绿化带破除及恢复(绿化养护期为6个月),车道破除及恢复,施工临时排水管道的采购及敷设,给排水管道迁改,破除及修复现况倒虹吸进水井,阀门井,阀门,室外消火栓,电信保护管线迁改,拆除及新建电信工作井,拉森钢板桩,箱涵地基处理,箱涵主体结构,新旧箱涵连接,施工期间临时交通设施等。破除和修复燃气管道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临时(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18年08月21日 至 2018年10月20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08月14日15时0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18年08月14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07月25日09时30分至2018年08月14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免费下载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余霞辉 0769-83516123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黄江镇西进路23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周旭 0769-22333556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7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根据《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的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2)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9、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时间为2018年05月至2018年07月。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 项目负责人1人; 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工程师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不接受其他地区分公司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只接受东莞分公司或总公司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提供东莞分公司社保的,还须提供分公司从属关系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应具备社保管理机构印章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90000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且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达合格标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5年07月01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 1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两种选其一)。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单位: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东莞市黄江镇西进路23号,余霞辉,0769-83516123;招标代理: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0769-22333556;监督单位: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0769-8360981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2、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3、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
4、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5、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6、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8、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9、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10、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11、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1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
13、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4、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5、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