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园社区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项目总承包(EPC)
桑园社区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项目总承包(EPC)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0年08月19日至2020年09月09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2588001001
招标编号: FCIFCH12000347
建设单位:东莞市东城街道桑园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城街道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程名称:桑园社区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项目总承包(EPC)
工程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桑园社区圃园东路1号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20986900元
工程规模:桑园社区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098.69万元,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旧村仙湖休闲公园等8个景观和绿化节点提升;桑园入村广场;仙湖休闲公园;圃梓新村入口休憩区;圃梓休闲广场;桑园休闲公园;桑园社区绿化提升;环村绿道;桑圃古里景观提升;党建文化宣传等。建筑面积334平方米,占地面积35189平方米。总投资约2098.69万元。
发包范围:桑园社区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项目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桑园社区创建“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完成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2)施工图纸审查部分:负责委托具备施工图纸审查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所有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出具成果文件,完成所有施工图纸审查(含设计变更)通过行政主管备案手续,并支付施工图纸审查费用。 (3)工程施工:办理施工许可(如需),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和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结合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质量和安全,采购材料、设备,实施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以及配合发包人竣工结算,负责工程移交和保修。 (4)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备案和核准等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配合发包人和相关部门完成竣工结算,工程交付使用后的所有资料归档移交给发包人和相关部门的手续;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5)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桑园入村广场;仙湖休闲公园;圃梓新村入口休憩区;圃梓休闲广场;桑园休闲公园;桑园社区绿化提升;环村绿道;桑圃古里景观提升;党建文化宣传推广等。 其他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方: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业务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没有注明园林绿化工程的经营范围,可提供工商部门的相关证明。)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即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拟派,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信息); (2)需具有园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园林类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相关专业,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中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并按分工将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 (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本公告3.2.3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技术职称证书等信息); (2)需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园林类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相关专业,联合体投标的,工作单位须为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并按分工将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 (3)可在本项目中兼任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负责人或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代表,但须同时符合公告3.2.1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3.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信息); (2)需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园林类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相关专业,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中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并按分工将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 (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本公告3.2.3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其他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0年09月17日 至 2021年01月29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09月09日15时0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20年09月09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08月19日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25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袁工 0769-22600683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桑园社区圃园东路1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周工 0769-22333556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南城街道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34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但企业库建档中没有相应资质选项配合的除外)。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即施工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资格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5)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机构主要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①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②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④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本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⑤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⑥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城街道桑园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0769-22600683;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桑园社区圃园东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 话:0769-22333556;地 址:东莞南城街道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监督部门:东城街道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69-22331398;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大楼七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城街道桑园股份经济联合社;电话:0769-22600683;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桑园社区圃园东路1号。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4、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8、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