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镇群众法律服务中心
东莞市凤岗镇群众法律服务中心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0年08月29日至2020年09月2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2627001001
招标编号: FGAFGA12000216
建设单位: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
招标代理: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凤岗镇群众法律服务中心
工程地址:东莞市凤岗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23705147.67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凤岗镇群众法律服务中心,本项目为框架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总建筑面积8268.11m2(其中含①办公楼:面积为5888.88m2,建筑高度为21.25m;②宿舍楼:面积为1980m2,建筑高度为20.15m,③门卫室:面积为58.70m2,建筑高度为4.05m;④连廊面积:面积为340.53m2,建筑高度为3.35m),投资金额约:2400万。
发包范围:东莞市凤岗镇群众法律服务中心,(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土建工程(含拆除工程、新增楼梯植筋钻孔、新增柱、圈梁钻孔等);②结构工程(含局部基础土方开挖;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地面、墙面、天棚装饰装修;栏杆制安;屋面防水、保温隔热、固定成品装饰等);③安装工程(含配电照明、防雷接地、冷热给水、污废水、雨水系统、宿舍空调排水);④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防火门监控、电气火灾监控、消防设备电源监控、残疾人厕所呼叫、应急照明、喷淋、消火栓、气体灭火、防排烟系统);⑤暖通工程(含空调水、空调、通风系统);⑥室外安装工程(含室外动力配电预埋、室外消防配电预埋、生活给水、消防给水、室外排水、室外雨水系统)。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项目负责人资格: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本款第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07月07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09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室(10)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1日15时0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0)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3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08月29日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1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赖先生 0769-87751254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金凤路79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 0769-22333556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46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10.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 ;电话: 0769-87509611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金凤路73号;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769-22333556;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电话: 0769-87503030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镇政府二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
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5、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8、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9、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1、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12、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3、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