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湖镇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运营维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湖镇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运营维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22-202009-BLXZ17-0002
项目名称:湖镇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运营维护服务
预算金额:3,768,000
最高限价(如有):3768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湖镇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具体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含有污水处理或水污染治理,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 供 应 商,以 开 标 当 日 信 用 中 国 网 (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处 罚 期 限 届 满的 除 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湖山村田屋村民小组29号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湖山村田屋村民小组29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 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响应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注:
(1)关于分公司或支公司投标:分公司或支公司作为响应供应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镇长旺路
联系方式:0752-6657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永兴路338号
联系方式:0762-3338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2-2117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