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杨楼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期)EPC项目
萧县杨楼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期)EPC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2017-54
发布日期:2017年 4月28日
根据萧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需要,由萧县杨楼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萧县杨楼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期)EPC项目事宜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规划设计问题
萧县杨楼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期)EPC项目位于萧县杨楼镇(包含郝集、新廷以及张口三个行政村),总建筑面积约151720.93平方米,总投资约2.35亿元。规划设计费均由承建企业承担。
(二)前期工作内容
1.招标人负责组织工程立项、申报等工作。
2.招标人负责协调、规划、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3.中标人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围墙临时道路施工,并提供施工办公用房、用水、用电等(招标人应提供水、电主干管线敷设至项目所在地规定范围内),招标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萧县杨楼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期)EPC项目及其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绿化、亮化、管网、水电等)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四)标段划分:萧县杨楼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期)EPC项目1标段(郝集),建筑面积约47482.22平方米;萧县杨楼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期)EPC项目2标段(新廷),建筑面积约72294.6平方米;萧县杨楼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期)EPC项目3标段(张口),建筑面积约31944.11平方米。投标人可对本工程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先开1标段,1标段评分第一的投标人将不参与2标段的评标,以此类推。
(五)工程进度
招标人正式向中标人移交具备施工条件场地之日起5天内,中标人必须开工建设,并按照投标工期移交具备使用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EPC项目。其中小区内道路、绿化、亮化、管网、水电等配套工程的施工时间均包括在总工期内。
(六)工程质量
承建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EPC项目必须经验收为合格工程,方可办理移交。
(七)交付标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EPC项目交付标准不得低于市房[2011]84号文件规定的交付标准。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EPC项目回购资金来源及工程费用拨付。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EPC项目回购资金由招标人统筹,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及融资资金等。
(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EPC项目回购费用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EPC项目回购费用按镇政府会议纪要价格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价格为最终政府回购结算价格。经验收合格后“5+2”户型,七层不带电梯户型,1280元/平方米,七层带电梯户型,1390元/平方米(详见杨楼镇会议纪要)。
(三)费用拨付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EPC项目建设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中标人统筹,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招标条件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一级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一律视为在建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以上人员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省外投标企业须进皖登记(提供在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进皖企业查询情况打印加盖公章)。
5、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必须为施工企业。
(二)其他要求
1、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之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为总投标价的10%(全部为现金) (不计息),工程建设完毕后返还(无息)。
2、施工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按约定开工建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负责安置点的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和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及建成后居民的安置。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十日内须开工建设。
5、中标人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
6、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竣工验收交付前全过程进行承包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担项目管理责任。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 15:00至17:00,集中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萧县杨楼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3、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7775365435
4、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5、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5、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参与投标报名的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
备注:①、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方可报名(委托代理人需另行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受报名;②、现场报名时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及复印件一份,资料齐全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6、报名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获取招标文件。
五、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单位账户转入下方指定账号,支付方式:转账、电汇、企业网银。
户名: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
账号:76670188000416512
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小时,逾期拒收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七、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萧县杨楼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人:纵镇长 联系电话:13866551285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拓基金座A幢810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7775365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