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镇北岸一路排水箱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11-08 15:29
招标公告
黄江镇北岸一路排水箱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HGAHGC11700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江镇北岸一路排水箱涵工程(项目名称)己由 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镇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黄江镇北岸一路排水箱涵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黄江镇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设计桩号为K0+000~K0+400,其中K0+000~K0+082的断面尺寸为bxh=2.0x1.5m, K0+082~K0+400的断面尺寸为bxh=2.3x1.35m,箱涵总长约400m,最大给水管管径为DN100,最大排水管管径为DN600。 。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3415475.07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3415475.07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648407.83 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 232337.85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东莞市黄江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黄江镇北岸一路排水箱涵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新建箱涵工程(挖填土方,箱涵主体工程,钢筋混凝土管的采购及敷设,砖砌检查井,路面拆除与恢复,拆除雨水管及检查井,电信管道保护等);2、雨水口改造工程【雨水支管的采购及敷设,新建及改造雨水检查井,路面拆除与恢复,修复绿化带(绿化养护期为6个月】,拆除恢复给水管,雨水口等);3、其它工程(挖填土方,管道疏浚,回填砂石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7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12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02月25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5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 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3.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
项目负责人1人,
□土建专业负责人: 人,
□安装专业负责人: 人;
□安全员: 人;
■ 市政专业负责人2人,安全员1人,以上项目班子人员同时接受投标人总公司或分公司购买的社保。若投标人提供分公司社保的,还须提供分公司从属关系证明 ;
3.8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2270000 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应以建设单位签发日期在 2015年01月01日 至今为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7年11月0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7年11月08日 至 2017年11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年12月04日 15时00分。投标会时间: 2017年12月04日 15时00分 ,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3) 。5.2 逾期通过网络或一体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及 / 发布。7.其它说明
7.1投标担保金额: 62000 元,投标担保形式:
■单项投标保证金;
□银行电子保函;
□其它: 。
注意: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7.2 /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东莞市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 | 地 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3商铺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人: | 黎工 |
电 话: | 0769-83600777 | 电 话: | 0769-22331263 |
传 真: | / | 传 真: | 0769-22331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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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