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茅洲河河岸带状休闲公园工程(K2+588至K4+180锦厦段)
长安镇茅洲河河岸带状休闲公园工程(K2+588至K4+180锦厦段)
发布日期:2018-10-12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1月05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0500001001
招标编号: CAACAC11800155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长安镇茅洲河河岸带状休闲公园工程(K2+588至K4+180锦厦段)
工程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28847855.4元
工程规模:主路线长约1592.189米,分路线长约254.8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30km/h,最大给水管管径为DN200,最大排水管管径为DN800。
发包范围:长安镇茅洲河河岸带状休闲公园工程(K2+588至K4+180锦厦段),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现状混凝土路面及基层、人行道路面及基层、绿化带等拆除,迁移现状行道树,挖填土方,路基处理,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台阶,缘石,车止石等);2、交通工程(标志牌及其基础,路名牌及其基础,太阳能车道指示器,防撞消能桶,热熔标线,交通疏解等);3、给排水工程(现状雨水管、雨水口等拆除,现状检查井提升机加固,管道的采购及敷设,室外地上式消火栓,防坠网,闸阀,雨水口,各类闸阀井、阀门井、检查井,球墨铸铁井盖及盖座等);4、电气工程(单臂钢杆灯基础、现状照明管线等拆除,电力井提升,手孔井提升,电线电缆、保护管、钢管的采购及敷设,灯杆及灯具,照明接线井,信号接线沙井等);5、结构工程(箱涵开孔,箱涵检查井,截沟,井圈抬升加固,基坑支护,污水管道支护,基坑监测等);6、绿化工程【迁移现状行道树,填基础种植土,栽植乔木、灌木、花卉、草皮(绿化养护期6个月)等】等。备注:按招标图纸施工,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除外)。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临时(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18年11月09日 至 2019年10月02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05日15时0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18年11月05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0月13日08时30分至2018年11月05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免费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麦耀中 0769-85073008
招标人联系地址:长安镇体育路1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周旭 0769-22333556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3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18 年9月。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 项目负责人1人; ■土建专业负责人: 1 人; ■安装专业负责人: 1 人; ■安全员: 1 人; ■注:上述人员必须附上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可以是在投标人总公司或东莞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但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应具备社保管理机构印章。如项目负责人年龄超过60周岁,只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在有效期限内的反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原件核对)。 10、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923万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5年10月1 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 1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单位: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麦耀中 电话:0769-85073008;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85353233; 招标代理名称: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联系人:周旭 电话: 0769-22333556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
2、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3、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
4、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5、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7、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8、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10、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11、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2、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3、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