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茅洲河河岸带状休闲公园工程(兴盛路至油库路段)工程
长安镇茅洲河河岸带状休闲公园工程(兴盛路至油库路段)工程
发布日期:2018-12-11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01月03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0716001001
招标编号: CAACAC11800163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长安镇茅洲河河岸带状休闲公园工程(兴盛路至油库路段)工程
工程地址:长安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26225785.68元
工程规模:1、兴盛路至油库路段长约17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双向两车道,车行道宽8m,人行道宽4.5m,最大给水管管径为DN200,最大排水管管径为DN800。2、兴民路长约276.29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道,计算行车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总投资约2623万元。
发包范围:长安镇茅洲河河岸带状休闲公园工程(兴盛路至油库路段)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兴盛路至油库路段包括:道路工程【含土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含车行道、人行道及其它),其它工程】;交通工程【含土方工程,标志牌工程,标识标线工程,交通线管工程等】;给排水工程【含土方工程, 管网工程等】;电气工程【含土方工程,路灯工程,配管、电力电缆工程,照明手孔井等】;绿化工程【含栽植灌木,栽植乔木等,养护期为12个月。】 2、兴民路包括:道路工程【含拆除工程,车行道,人行道及其他,标线工程,排水沟,种植绿化(养护期为12个月)等】;排水工程【含土方工程,拆除工程,管道的购买及敷设、新建各类井等】;照明工程【含土方工程,拆除及恢复路面工程,配管、电力电缆工程,照明手孔井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招标图纸。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临时(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19年01月10日 至 2019年12月30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01月03日15时00分 开标室(3)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15时0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3)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4日10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5)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2月12日08时30分至2019年01月03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麦耀中 0769-85073008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周旭 0769-22333556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48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 10、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748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 1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9-85073008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楼五楼 招标代理: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9-22333556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85353233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楼七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
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5、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8、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9、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1、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12、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3、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